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处获悉,近日,中证协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诚信评估办法(试评估稿)》(下称《评估办法》),并于近日在业内启动试评估工作,探索用诚信评估的方式推进证券公司诚信建设,健全证券行业声誉机制,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评估结果将分为五个不同等级,将被纳入证券公司执业声誉画像的组成指标,同时也将成为监管部门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时的重要参考。


  评估指标有四部分


  《评估办法》共六章,包括总则、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结果运用、自律管理、附则等。


  《评估办法》明确评估指标包括诚信内部管理、诚信基本义务履行、特定失信约束惩戒、诚信建设正向激励四个部分。


  具体而言,诚信内部管理是指证券公司落实诚信管理责任要求的情况。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人员和客户诚信管理、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内部监督等。诚信基本义务履行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诚信基本义务的情况,包括守法合规、履约践诺、配合监管及自律管理的情况。


  特定失信约束惩戒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诚信建设正向激励是指证券公司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正面影响,包括参加专题研究、培训交流、信息共享、表彰奖励、守信激励、社会责任履行、诚信和执业声誉管理等情况。


  中证协根据得分的不同分值区间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诚信评估每年开展一次,采取证券公司自评和中证协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复评完成后,证券公司可提出异议申请。


  据悉,中证协将诚信评估结果纳入证券公司执业声誉画像的组成指标,AAAAA级评估结果可作为正面声誉信息,根据诚信评估结果采取向有关部门共享、中证协相关工作中优先安排、简化程序或材料等激励措施。


  中证协根据诚信评估结果,可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将结果供监管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中参考,AAAAA级公司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诚信监管备忘录的单位共享;在入会、登记、备案、注册、业务创新安排等工作中,为AAAAA级公司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材料等服务;选任专家或专业委员会委员时优先考虑AAAAA级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中证协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促进行业诚信治理落地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中证协起草了《评估办法》。


  中证协前期征求了监管部门、证券公司意见,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评估指标的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人员和公司责任的合理区分、评估结果的确定方式和调整机制等,中证协经认真研究已合理采纳了相关意见。


  中证协表示,开展行业诚信评估是推动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重要举措。开展证券行业诚信评估,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行业金融文化建设基础,引导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恪守市场规则和职业操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服务承诺,诚信执业、珍惜声誉、以义取利,优化资本市场发展软环境。


  开展行业诚信评估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开展证券行业诚信评估,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部际守信联合激励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促进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开展行业诚信评估是促进行业诚信治理落实落地的必要抓手。当前,行业诚信建设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除《证券法》明确规定行业诚信建设职责外,证监会及中证协《证券行业诚信准则》等均从不同层面对行业机构落实诚信管理责任作出规定。为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诚信管理责任,将诚信要求更加有效地嵌入内部治理体系和业务流程中,中证协以试评估的形式,探索建立以评估促落实的督促机制,促进证券公司内部诚信治理走深做细,树立行业机构诚信执业、合规经营的良好导向和形象。